TIP
使用功能之前:需确保校区已经获得静默签授权。如有疑问,请先联系技术部确认。
# 1. 流程说明
TIP
整体流程:先签署电子合同,再添加签约;
- 签署电子合同:销售添加电子合同后,需先由本校区销售主管审核通过,再发送学生签署;
- 添加签约:选择“线上签署”,并选择学生已签署好的电子合同
# 2. 新增+审核电子合同
当前只支持语培业务添加电子合同。 学科业务,仍然添加线下合同。
# 2.1 销售:【新建】新报名/续报名合同
某约见下,没有已经签署成功的合同,则销售可以新建合同。
操作人:销售
操作入口:约见列表-【新建合同】
新建合同

点击【预览】,可预览合同。
预览合同

# 2.2 销售:【新建】重读电子合同
操作入口:电子合同-电子合同列表-【新建重读合同】
所有销售可为本人的学生添加重读合同。
添加重读电子合同和重读签约的前提一样,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- 原签约是保分签约;
- 首考、二考均已考完,但都未达标;
- 原签约尚未添加过任何重读合同

# 2.3 销售主管:【审核】合同
销售提交电子合同后,需本校区的销售主管审核。 审核人:销售主管 审核入口:
- 工作台-【电子合同待审核】
- 电子合同-电子合同列表-【审核】


无论审核通过还是拒绝,都会给对应销售发送系统消息提醒,请及时关注系统消息,以免错过重要信息。

# 2.4 销售:【修改】合同、【查看】合同
审核拒绝的电子合同,销售可修改合同,修改后需要再次走审核流程。


# 2.5 销售:发送学生签署
审核通过的电子合同,需销售发送给学生(甲方)签署。 操作人:销售 操作入口:
- 工作台-【电子合同待发送】-【发送签署】
- 电子合同-电子合同列表-【发送签署】

销售点击【发送签署】按钮后,甲方(学生或家长)手机号会收到一条附带合同链接的短信。
注意:该短信有可能被手机智能拦截。如学生说收不到短信,可以让TA在被拦截的短信中找一找。

# 2.6 学生/家长:手机端完成合同签署
学生或家长点击链接后,根据页面引导,先完成实名认证,再完成合同签署(如图所示)。

# 2.7 特殊情况:
# 2.7.1 销售:【撤销】合同
在发送学生签署之前,销售可【撤销】合同,需填写撤销原因。

提交后,可在“电子合同-合同撤销记录”中查看本次撤销记录。 该合同撤销后,不可再操作。 如有需要,则要新建一个全新的合同,重新审核,再发送学生签署。
# 2.7.2 学生超过7天未签署
学生超过7天未签署合同,则该合同已过期,不可再操作。 如有需要,则要新建一个全新的合同,重新审核,再发送学生签署。
# 2.7.3 学生【拒签】
学生点击合同签署链接后,点击并确认【拒签】,则该合同不可再操作。
如有需要,则要新建一个全新的合同,重新审核,再发送学生签署。

# 3. 添加签约(线上签署)
学生的电子合同签署成功后,销售可添加签约,选择“线上签署”,需关联已签署的电子合同。
# 3.1 添加新报名/续报名签约
操作入口:
- 电子合同-电子合同列表-【添加签约】
- 资源管理-约见列表-【添加签约v2】


全部提交之后,由教学主管、分校长、财务等依次进行签约审核。
# 3.2 添加重读签约
操作入口:资源管理-签约列表-【添加重读签约】
如果选择电子签,则点击【线上添加】按钮。

点击【选择合同】,直接选择已签署的重读电子合同,如没有,则需先签署重读合同,再添加签约。

添加签约后,按照现有重读签约审核流程,完成签约审核。
# 4. 作废电子合同
# 4.1 销售:申请合同作废
操作入口:电子合同-电子合同列表-申请作废
满足以下任意条件,销售可申请作废合同:
- 合同已签署,但尚未添加签约;
- 合同已经添加签约,但被审核拒绝;
注意:如该合同有审核中、审核通过的签约,则不可以作废。只有签约审核拒绝,才可以作废。

申请作废时,需填写作废原因,并上传相关附件。

提交成功后,自动生成一条待审核数据,展示在“合同作废管理”列表。
已申请的作废合同,可修改作废原因和附件。

# 4.2 合同作废审核
合同作废审核流程:归属销售发起=》分校长审核=》分校财务审核=》总校长审核=》总校财务审核
操作入口:
- 工作台-电子合同作废待审核
- 电子合同-合同作废管理

# 4.3 销售:撤回作废
在作废审核过程中,销售可撤回作废。
撤回成功后,该合同作废流程终止,合同状态依然是“已签署”,即该合同是正常有法律效益的合同。

# 4.4 退费引起的合同作废
# 4.4.1 退费到银行卡
退费到银行卡时:当退费全流程审核通过之后,该签约关联的电子合同将自动作废。
无需单独对该合同进行作废审核。

# 4.4.2 退费到余额
由销售人工判断是否需要作废该合同。
如多次退余额,则任意一次选择“作废该合同”之后,此后每次选择该签约退费到余额时,都会自动默认该合同是作废的(同一个合同,只能作废一次。)
